刊登商品前確認商品是否符合刊登規定,大致上有以下區分

1、禁止項目:

法令上嚴格禁止出售的物品包括:酒、  彩券爆竹、煙火、人體器官、  報稅憑證 、藥品、醫療器材、動物處方用藥、環境用藥、贓物或僅有使用權之商品、菸品及相關廣告刊登、活體動物及保育類產製品、毒品及吸毒用品槍、砲、彈藥、武器、刀械(模擬槍)、台北市政府專用垃圾袋、膠囊類、錠狀食品、其他法令禁止販售之商品

 

2、限制項目:

在管制的範圍內可以合法刊登的有 :食品、健康食品、化妝品、嬰兒配方奶粉、須檢驗之商品、娛樂交通票券、合約限制、軍警用品、其他法令規範項目

 

3、特殊項目:

買賣時法令規範較為複雜,故交易須特別留意的項目有:不動產

 

4、智慧財產權項目:

瞭解如何不侵害他人之智慧財產權如 :商標、著作權、專利權、剪標品(智慧財產權保護傘方案Protective Umbrella Blueprint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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